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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语文作家档案:胡适(图)

http://www.19mini.cn   2012-07-28 来源:迷你语文网 作者:晴雪 浏览:次  字号:T T T
摘要:作家名片 姓名:胡适(字适之) 原名:嗣穈 学名:洪骍 笔名:天风、藏晖 性别:男 民族:汉族 国籍:中国 民族:汉族 出生地:安徽绩溪县上庄 生卒年:1891年12月17日~1962年2月24日 称谓:学者、诗人、历史家、文学家、哲学家 毕业院校:康乃尔大学,哥伦比亚大学 主要成就:领导新文化运动 主要荣誉:被称为“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、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”;拥有三十五个博士学位 代表作品:《文学改良刍议》,《庐山游记》,《胡适文选》

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,

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,

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——

上帝,我望不见你——

……

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,

活泼,秀丽,褴褛的衣衫,

他叫声“妈”,眼里亮着爱——

——上帝,他眼里有你——

——《他眼里有你》

志摩今年在他的《猛虎集•自序》里曾说他的心境是“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”。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。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“单纯信仰”,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:一个是爱,一个是自由,一个是美。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,这是他的“单纯信仰”。他的一生的历史,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。

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,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,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“单纯信仰”的人生观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,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。现在志摩 的棺已盖了,面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。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,都能明白,至少在志摩的方面,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“美与爱与自由”的人生的正当步骤。这两件事的结果,在别人看来,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。但到了今日,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?

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,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,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。民国十一年三月,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,他告诉她,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,他提议“自由之偿还自由”,他认为这是“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,不世之荣业”。他说:“故转夜为日,转地狱为天堂,直指顾间事矣。……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,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,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!彼此前途无限,……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,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,其先自作榜样,勇决智断,彼此尊重人格,自由离婚,止绝苦痛,始兆幸福,皆在此矣。”

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,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,所以他下了决心,要把自由偿还自由,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,真幸福,真恋爱。

后来他回国了,婚是离了,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。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,感情更好。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。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,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。在这信里,任公提出两点:其一,“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,易自己之快乐。弟之此举,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,殆茫如捕风,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。”其二,“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。……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。……况多情多感之人,其幻象起落鹘突,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。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,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。”任公又说:“呜呼志摩!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?……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,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。……若沈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,挫折数次,生意尽矣,郁悒忄宅傺以死,死为无名。死犹可也,最可畏者,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。呜呼志摩,可无惧耶!可无惧耶!(12年1月2日信)”

(责任编辑:欧阳青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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